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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成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經營餐飲、零售或停車場業務商戶須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本署)備存經營餐飲、零售及停車場業務商戶名單(商戶名單)。

2. 有意申請加入商戶名單的商號,可向本署署長提出書面申請,以供考慮。如有需要,名列商戶名單者將獲邀投標經營餐飲、零售或停車場業務。

3. 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文件副本寄交本署署長,以供考慮:

(甲)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乙) 最新的公司簡介或最近期公布的年報(如有);以及
(丙) 公司的紀律守則(如有)。

4. 申請加入商戶名單,費用全免

查詢

5. 如有疑問,請循以下途徑向本署人員查詢:

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7樓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組
合約小組2
傳真:2693 6740
電郵:cu2@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