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已指派一名公開資料主任,負責確保所有根據《公開資料守則》 提出的索取資料要求,均按 指定程序妥為處理。
市民如欲索取本署備存的資料或記錄,可以書面或填交申請表格的形式提出要求。申請表格可經下列途徑索取╱ 下載:
市民可選擇以親身送遞、郵寄、傳真或發電郵的方式,向公開資料主任遞交書面要求或填妥的申請表格。詳情見本署網頁https://www.lcsd.gov.hk/tc/aboutlcsd/forms/lcs191.html 。
郵資不足的申請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投寄前請確保郵件上已貼上足夠郵資。本署不會接收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而此等郵件將由香港郵政處理。有關郵費的計算,可參閱香港郵政網頁。
如索取的資料並非免費或按定價發售的刊物,本署會提供黑白複印本,並收取複印費用,實際收費會預先通知申請人。
披露記録
本部門的披露記錄簡述根據《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 索取及發放的資料的性質。披露記錄將會每季更新。
任何公眾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記錄內載列的任何資料,應向本部 門的公開資料主任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有關要求會根據《守則》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