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場地伙伴計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於2009年開始推行的「場地伙伴計劃」推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表演場地與演藝團體/機構建立伙伴關係,支持藝術發展。首五輪計劃已於2009-2026全面實行,當中包括東九文化中心在2024-2026年推行為期兩年的「場地伙伴計劃」及「駐場藝術家先導計劃」。
經優化的第六輪計劃於2026年4月至2029年3月推行,旨在提升伙伴團體的藝術水平和競爭力、加強場地定位、鼓勵善用現有設施以提供更多切合場地的節目、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以促進文化藝術多元化和專業化發展。16個展現不同藝術形式的經甄選本地演藝團體及夥伴藝術團體成為康文署轄下11個演藝場地的伙伴。有關場地伙伴活動的詳細資料,請瀏覽個別場地的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