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9,53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23,58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完成小學六年級教育或具同等學歷;
(2) 視覺敏銳度達6/60;
(3)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
(4) 持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頒發的有效急救證書;
(5) 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
(6) 通過技能測試;以及
(7)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i)具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眾泳灘、泳池或水上活動中心救生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ii) 「香港拯溺總會」已於二零二三年十月改名為「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根據該會表示,所有拯溺證書將仍使用「香港拯溺總會」名稱及仍然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iii)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5)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惟該申請人須通過遴選面試中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評核。
(iv)申請人所持有的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須在聘用日期前三年內由香港拯溺總會頒發或重新評核。
(v)在特殊情況下,只考獲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而未持有急救證書的申請人,也可獲得聘用。不過,獲錄取者必須在受聘日期起計三個月內,自費考獲有效的急救證書,否則可能會被解僱。在特殊情況下,該指定時間或會延長,以便有關人員參加考試以獲取所需資格。
(vi)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技工(泳灘/泳池)的主要職責為–
(1) 執行拯溺工作;
(2) 執行急救工作;
(3) 協助執行法例和維持秩序;
(4) 協助執行清潔工作;以及
(5) 執行冬季職務。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須每星期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
(ii)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的調派和調職,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
(iii)須接受在職訓練及定期接受拯溺和急救技術的評核;
(iv)須穿着制服;以及
(v)除非申請人視力良好,無須配戴眼鏡即可執行拯溺工作,否則在當值時須配戴度數適合的不碎眼鏡及泳鏡。]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網站作網上申請。
[註: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以下文件的副本,包括(i)有效的沙灘救生章、(ii)有效的泳池救生章、(iii)有效的急救證書及(iv)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或之前(親身遞交的申請書須於當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一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七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信封面上須清楚註明「申請技工(泳灘/泳池)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持有本港學府或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網上的申請人亦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以下文件的副本,包括(i)有效的沙灘救生章、(ii)有效的泳池救生章、(iii)有效的急救證書及(iv)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遞交或郵寄至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及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作網上申請的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予考慮。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必須提交以下文件的正本,包括(i)有效的沙灘救生章、(ii)有效的泳池救生章、(iii)有效的急救證書及(iv)本地/非本地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只適用於在遞交申請表時毋須夾附的副本文件)以作紀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
[註:
(i)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本身的拯溺和急救資歷及工作經驗;
(ii)符合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或須經篩選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因此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詳列所有學歷及就業詳情;
(iii)如申請人同時申請技工(泳灘/泳池)及技工(水上活動中心救生員)兩個職位,有關職位的技能測試將會合併進行,即經初步評為合資格的申請人只會獲邀請參加一次綜合技能測試,但會分別參加有關職位的遴選面試;以及
(iv)申請人如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職公務員,應在申請書上列明現時職級及現職崗位。]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一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七樓
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查詢電話: 2601 8789
截止申請日期:2024年10月24日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4年10月4日、11日及18日
Recruit:2024年10月4日及18日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