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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游乐场地规例》以加强管制公园内的噪音滋扰

背景 / 经修订的《游乐场地规例》 / 音乐活动令人烦扰 / 音乐活动收取酬赏 / 音乐活动须遵守的规定 (适用于指定场地)

音乐活动令人烦扰

任何人在游乐场地进行音乐活动而令他人烦扰,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港币10,000元)及监禁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