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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須知(水上活動中心)

I. 參加資格

1. 請於報名前瀏覽有關課程的參加資格
2. 天文觀測營
天文觀測營 一夜一日
  1.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及每組最多6人
  2. 水上活動參加者,能穿著衣服游泳最少50米/諳練泳術
 

II. 報名須知

一. 登記成為SmartPLAY用戶

(1)


所有活動參加者及18歲以下參加者的監護人或家長均須登記成為SmartPLAY用戶,並在登記時提供報名活動要求的資料,例如出生日期及性別,方可報名參加康體活動,惟即場報名活動除外。
(2) 市民可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設於康樂事務辦事處/康樂場地的智能自助服務站登記成為SmartPLAY用戶。如申請人使用「智方便」應用程式認證身分,可即時登記成為用戶。如申請人以網上或流動應用程式方式遞交申請,須先上載香港身份證副本,再經智能自助服務站認證身分,以啟動帳戶。此外,申請人亦可經智能自助服務站以香港身份證登記,可即時成為用戶。
(3) 未滿11歲而未領有香港身份證的兒童,以網上或流動應用程式方式遞交申請,須上載身分證明文件,即香港出生證明書/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持有香港出生證明書的兒童,可帶同其香港出生證明書正本親身到各區設有訂場櫃枱的康樂場地辦理認證手續。持有簽證身份書、回港證或前往港澳通行證的兒童,可帶同有關文件正本親身到SmartPLAY服務中心認證身分,以完成用戶登記手續。至於持有有效旅遊證件的非香港居民,則須親身到SmartPLAY服務中心辦理申請手續,以登記成為SmartPLAY臨時用戶。SmartPLAY服務中心的地址為香港九龍佐敦寶靈街17號官涌市政大廈5M樓,辦公時間由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4) 有關登記詳情,請瀏覽www.smartplay.lcsd.gov.hk或下載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
下載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

 

二. 優惠收費

未滿15歲/年屆60歲或以上的人士、全日制學生或殘疾人士 (1) 未滿15歲/年屆60歲或以上的人士、全日制學生或殘疾人士報名參加訓練班、康樂活動及比賽(只限游泳比賽、田徑比賽及個人項目比賽)時,均可享有優惠收費。有關人士須持有有效相關證明文件。此外,每名殘疾人士的同行照料者(只限一名16歲或以上人士)亦可享有優惠收費,惟此優惠不適用於比賽。
(2) 全日制學生或殘疾人士開設SmartPLAY帳戶後,可於其帳戶的「個人資料」登記其優惠資格。於首次出席活動前,須前往設於康樂場地或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的SmartPLAY服務櫃檯,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有效優惠資格證明文件正本,例如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手冊/學生證、勞工及福利局的「殘疾人士登記證」、社會福利署的「傷殘津貼申請獲准通知書」,以供職員查核並將資料輸入至SmartPLAY系統有關人士的個人帳戶內;完成手續後,即可於證件有效期內,享有優惠收費。如享有優惠收費者未能於活動首課前完成上述手續,則須補交優惠收費與全費的差額。
(3) 優惠收費不適用於社區園圃計劃。

 

三. 報名方式及報名手續

訓練班及康樂活動 (適用於2024年1月起舉行的訓練班及康樂活動)

  1. 申請人須於每月指定期限內經SmartPLAY 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遞交電子抽籤申請表,以報名參加翌月舉行的活動。例如,須於4月1至7日期間遞交在5月舉行的訓練班及康樂活動的抽籤申請。
  2. 申請人只須就當月舉行的訓練班及康樂活動遞交一份電子抽籤申請表,便可參加由18個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水上活動中心、屯門康樂體育中心和綠化運動組舉辦的所有活動。每份抽籤申請表最多可填報10項活動,當中最多可獲分配3項活動。
  3. SmartPLAY系統會核對參加者提交的活動申請,遇有重複投表、資料不全、不符合活動規定或參加資格者,即會拒絕有關申請。如申請人填報的活動與其已成功繳費/獲確認的訓練班或康樂活動的日期及時間有所重疊,系統亦會拒絕該活動的申請。
  4. 凡規定參加者須持有指定證書/資歷證明的活動,申請人須於遞交電子抽籤申請表時,上載有效證書/資歷證明文件,供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方可參加抽籤。中籤者繳費後,須於活動首天,向教練出示該證書/資歷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
  5. 參加者完成康文署主辦的課程後,由康文署發出的資歷會記錄在其SmartPLAY個人帳戶內。參加者無須另行上載有關證書。至於由體育總會發出的證書,則須自行上載至SmartPLAY系統。
  6. 凡參加雙人或多人參加的活動,(例如親子獨木舟同樂日),用戶於填寫活動選擇次序後,須以主申請人身分在其「朋友列表」中選取符合資格的其他成員;所有成員在該活動選擇的次序須相同,獲邀成員如沒有申請其他康樂體育活動,則無須再遞交電子申請表。其他成員會收到由系統發出的相關邀請通知,如成員拒絕邀請,主申請人須在入表期結束前更新成員資料,以符合活動的人數要求。遇有申請人或其他成員中任何一人重複投表、資料不全、不符合活動規定或參加資格,系統會拒絕有關個別申請。
  7. 在SmartPLAY系統推出後,系統會記錄參加者的報名記錄。「新申請者」優先報名的安排會由原來的器械健體訓練班擴至其他訓練班及康樂活動。「新申請者」報名參加各類訓練班及康樂活動時,亦可獲優先抽籤資格。在抽籤時,系統會將申請人分為「新申請者」及「非新申請者」兩類;並按「新申請者」和「非新申請者」的活動選擇次序進行抽籤,並把名額優先分配予「新申請者」,如有餘額,才會分配予「非新申請者」。「新申請者」指過去12個月未曾參加同類型及同階段訓練班或康樂活動的申請者。就雙人或多人參加的活動而言,如報名組合中任何一人屬「非新申請者」,則整個組合會視作「非新申請者」,因而不獲安排優先抽籤。
  8. 中籤者會接獲系統發出的電子中籤及繳費/確認通知。市民亦可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智能自助服務站或主辦活動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及區內康樂場地公布欄查閱抽籤結果,但不會另獲郵遞通知。中籤者須於繳費/確認期內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以電子支付方式繳費或辦理確認手續。如使用SmartPLAY網頁,可以信用卡、繳費靈、轉數快、Apple Pay或Google Pay網上支付方式繳費;如使用My SmartPLAY App,可以信用卡、轉數快、Apple Pay或Google Pay進行電子支付;如使用智能自助服務站,則可以八達通或轉數快繳費。
  9. 在繳費/確認限期完結後,若有餘額,將於每月指定日期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公布,並於翌日上午8時30分起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公開接受報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10. 抽籤後若有餘額,在公開報名階段,參加雙人或多人參加的活動的用戶須在報名前先以主申請人身分在SmartPLAY「我的記錄」的「聯合報名先到先得活動邀請」中選取成員,有關人士會收到由系統發出的相關邀請通知;待獲得他/他們同意後,主申請人方可報名參加有關活動。
  11. 「即場候補」報名安排 (只適用於由水上活動中心所舉辦的活動)

    如參加者未能出席已報名的活動或在活動首天缺席或遲到 30 分鐘或以上,其名額將由即場輪候報名人士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補上。申請人必須接受有關條款,才能參加水上活動中心所舉辦的活動。

    備註:
    (i) 就為期兩天或以上的活動而言,如參加者需在活動首天** 缺席或遲到30 分鐘或以上,則須在活動舉行前最少兩個工作天,以書面向中心提出有關申請。在此情況下,即場候補報名的安排將不適用。
    (ii) 在(i)項所述情況下,參加者在 90 日內,最多只可向同一中心提出有關申請一次。
    (iii) 場地經理/當值主管人員可基於運作理由或因應附近的特殊情況,隨時取消或中止即場候補報名的安排。
    (iv) 如無人以即場候補方式報名,在不影響活動正常進程的情況下,有關中心可考慮酌情准許遲到30分鐘或以上的參加者出席餘下活動。
    ** 如活動日期有變,一切以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及智能自助服務站最後公布者為準。

比賽 (適用於2024年2月起舉行的比賽)

  1. 申請人須於每月指定期限內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遞交電子抽籤申請表,以報名參加兩個月後舉行的比賽。例如,須於4月8至14日期間遞交6月舉行比賽的抽籤申請。
  2. 報名參加比賽的申請人須為已登記的SmartPLAY用戶,恕不接受團體/機構/學校報名。
  3. 每人/每隊只須就當月舉行的比賽遞交一份抽籤申請表,即可參加由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水上活動中心及屯門康樂體育中心舉辦的所有比賽。遇有申請人/隊伍重複投表、資料不全、不符合比賽規定或參加資格,系統會拒絕有關申請。每份抽籤申請表最多可填報10個比賽,當中最多可獲分配3個比賽。
  4. 就已遞交的申請表而言,如遇任何一位成員重複投表、資料不全、不符合比賽規定或參加資格,系統將拒絕不合資格人士的比賽申請。
  5. 凡參加隊際比賽(例如足球、籃球、排球比賽等),主申請人須在其「朋友列表」中選取符合資格的其他成員,再填寫比賽選擇次序;所有成員在該比賽選擇的次序須相同,獲邀成員如沒有申請其他比賽,則無須再遞交電子申請表。其他成員會收到由系統發出的相關邀請通知。如成員拒絕邀請,主申請人須在截止遞交報名表前更新成員資料,以符合比賽的人數要求。如截止遞交報名表前未能符合比賽人數要求,隊伍將會被取消資格。
  6. 截止遞交報名表後,所有填報的資料不得更改。
  7. 就水上活動中心舉行比賽而言,申請人須於遞交電子抽籤申請表時,上載有效證書/資歷證明文件,才可參加抽籤,並須在比賽當日出示有效資歷證明文件及活動記錄冊正本,供康文署職員查核,以證明在抽籤前已考獲有關證書/資歷,同時已取得所需航行時數。如有關規定未獲遵辦,參加資格將予取消,而所繳費用亦將不獲發還。
  8. 中籤者會接獲系統發送出的電子中籤及繳費/確認通知。市民亦可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智能自助服務站或主辦活動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及區內康樂場地公布欄查閱抽籤結果,但不會另獲郵遞通知。中籤者須於每月指定繳費/確認期內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以電子支付方式繳費或辦理確認手續。如使用SmartPLAY網頁,可以信用卡、繳費靈、轉數快、Apple Pay或Google Pay網上支付方式繳費;如使用My SmartPLAY App,可以信用卡、轉數快、Apple Pay或Google Pay進行電子支付;如使用智能自助服務站,可以八達通或轉數快繳費。
  9. 在繳費/確認限期完結後,若有餘額,將於每月指定日期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公布,並於翌日上午8時30分起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公開接受報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10. 抽籤後若有餘額,在公開報名階段,參加隊際比賽的用戶須在報名前先以主申請人身分在SmartPLAY「我的記錄」的「聯合報名先到先得活動邀請」中選取成員,有關人士會收到由系統發出的相關邀請通知;待獲得他/他們同意後,主申請人方可報名參加有關比賽。

 

 

 

四. 參加者須知:

(1) 參加者須簽署聲明,表示能穿著衣服游泳最少50 米/諳練泳術方可參加水上活動訓練班。
(2) 有關各水上活動的年齡要求,請參閱宣傳資料內的參加資格。
(3) 未滿18歲的參加者須由其已登記成為SmartPLAY 用戶的家長/監護人作出聲明,方可透過SmartPLAY系統報名參加康文署主辦的康體活動。
(4) 少年訓練班的參加者應由家長/監護人或獲授權人接送往返水上活動中心。活動期間,家長/監護人或獲授權人應留在中心內,以便在有需要時照顧參加者。
(5) 參加者於上課時請帶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SmartPLAY系統已報名的活動版面/活動確認通知書/收據、活動記錄冊、認可資歷證明、已獲家長/監護人經SmartPLAY系統代其確認相關聲明及報名時使用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教練查核。香港居民須出示香港身份證(11 歲以下兒童亦可出示出生證明書/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14 歲或以下兒童可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如身分證明文件上沒有相片,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手冊/證正本;非香港居民須出示有效旅遊證件(例如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
(6) 參加者的年齡以活動舉行日期為基礎計算。
(7) 參加者須確保報名參加水上活動訓練課程前,已合乎相關課程所規定的航行時數規定,並於活動首日向負責教練出示載有相關航行時數的活動記錄冊及相關證書或資歷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對。至於在抽籤後才獲取的資歷及航行時數,將一律不予計算。參加者如未能符合參加相關活動的要求,將不准參加有關活動。
(8) 使用艇隻時必須有教練在場指導。
(9) 進行水上活動時,參加者必須穿著合適的衣服及裝備,例如泳衣、泳褲、眼鏡帶、太陽帽、防水哨子、輕便透氣及合身的長袖外衣,並穿着適用於水上活動的包跟及包趾膠鞋(不可穿着沒有保護足踝功能的拖鞋及涼鞋)和中心提供的救生衣或助浮衣。
(10) 參加者如未能符合上述第1 至9 項條件,將不獲准參加訓練班及使用艇隻。
(11) 參加者請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並考慮是否適宜參加所申請的水上活動。如有疑問,請徵詢醫生的意見。
(12) 除特殊情況外,所有項目一經報名,不得申請退款、轉班或由他人代替參加。
(13) 參加者可在活動開課前透過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或智能自助服務站自行辦理退出手續,惟參加者於活動開課前7天內欲退出參加活動,須額外提交證明文件經活動負責人審批和辦理退出手續。
(14) 教練及本處職員有權拒絕不守紀律的參加者繼續上課,所繳費用概不發還。
(15) 如教練於任何時候觀察到參加者的健康狀況不宜學習或出現傳染病病徵,如發燒、呼吸道徵狀(如咳嗽、流鼻水、 喉嚨痛)、紅眼症、紅疹、皮膚破損等,教練有權終止其學習,以策安全。
(16) 參加者如懷疑被性騷擾,應盡快知會本署活動負責人/場地職員,亦可直接致電 2511 8211 向平等機會委員會徵詢意見。就有關「性騷擾」的定義和行為,請參閱平等機會委員會網頁:http://www.eoc.org.hk
(17) 參加者請勿攜帶寵物參加活動。
(18)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活動均以粵語進行。
(19) 凡報名參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級或以上級別的獨木舟、風帆及滑浪風帆活動(即活動資料印有「註」的(甲)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中國香港帆船運動總會、中國香港滑浪風帆會進階訓練計劃證書課程;以及(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獨木舟、風帆、滑浪風帆專修課程/研習課程/旅程),均須出示由相關體育總會發出的活動紀錄冊/航海日誌及證書/ 資歷證明。在2014 年12 月31 日或之前已獲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水上活動紀錄冊》的人士不受上述安排所影響。

五. 其他注意事項:

(1)

活動時間為每日上午9 時至下午5 時。

(2)

活動取消:

(2.1) 如因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情況(如:器材或場地須進行緊急維修等)而須取消活動,中心職員將通知受影響的參加者有關改期或補課安排,如未能安排改期或補課,參加者可申請退回全部/部分活動費用,並須於整項活動完結日期後起計 30 天內向主辦活動的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提交退款申請。詳情請向有關的水上活動中心/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查詢。
(2.2) 如活動因報名人數不足而被取消,中心職員會在活動前7 天個別通知受影響的參加者。

(3) 在惡劣天氣下會有以下安排:
活 動 天氣情況
  香港天文台於上午七時已發出以下信號 / 警告(註)
雷暴警告、紅色暴雨警告信號、一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強烈季候風信號生效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
同樂日、為期一天訓練班 仍需到中心報到,活動進行與否, 由中心職員視乎當地的天氣情況而定。 (訓練課程內的旅程除外) 活動將會取消
為期兩天或以上的訓練班 當日課程將會取消, 餘下課程則會如期進行。
旅程 所有旅程將會取消(包括訓練課程的旅程)
註: 如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午七時前取消,並在場地許可的情況下,當日水上活動中心的活動如常進行,包括租艇、訓練班及團體訓練班。參加者應考慮實際天氣及交通情況來判斷是否參加活動。
(4a) 「高」健康風險級別(空氣質素健康指數:7)
活動如期舉行。環境保護署呼籲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病(如冠狀心臟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哮喘及慢性阻礙氣管疾病,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患者、兒童和長者應減少戶外體力消耗,以及減少在戶外逗留的時間,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在參與體育活動前應諮詢醫生意見,在體能活動期間應多作歇息。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的影響不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4b) 「甚高」健康風險級別(空氣質素健康指數:8 至10)
活動如期舉行。環境保護署呼籲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病(如冠狀心臟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哮喘及慢性阻礙氣管疾病,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患者、兒童和長者應盡量減少戶外體力消耗,以及盡量減少在戶外逗留的時間,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一般市民應減少戶外體力消耗,以及減少在戶外逗留的時間,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的影響不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4c) 「嚴重」健康風險級別(空氣質素健康指數:10+)
活動如期舉行。環境保護署呼籲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病(如冠狀心臟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哮喘及慢性阻礙氣管疾病,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患者、兒童和長者應避免戶外體力消耗,以及避免在戶外逗留,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一般市民應盡量減少戶外體力消耗,以及盡量減少在戶外逗留的時間,特別在交通繁忙地方。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的影響不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5a) 寒冷天氣警告
活動如期舉行。參加者在戶外活動,應注意保暖,多穿禦寒衣服,以防寒冷天氣影響健康,並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風中。
(5b) 酷熱天氣警告
活動如期舉行。參加者在戶外活動,應多喝水和避免過度勞累。如感不適,應盡快到陰涼的地方休息,並避免長時間在陽光下曝曬,以免被太陽紫外線曬傷。參加者應穿上鬆身衣服,以及配戴適當帽子及能阻隔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且應選用防曬系數為15 或以上的太陽油並重複塗抹。

 

 

 

六. 主辦活動的分區辦事處櫃枱服務時間及收費時間:(所有活動只限於活動收費時間內報名)

(1) 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

星期櫃枱服務時間活動收費時間
星期一至五
(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15分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2)屯門康樂體育中心

星期櫃枱服務時間活動收費時間
星期一至日
(農曆年初一、二除外)
上午8時至晚上9時30分 上午8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

(3)動物及園藝教育組

星期辦公時間查詢電話
星期一至五
(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2601 8702 / 2723 6053

 

七. 康體場地(包括體育館/網球場)櫃檯服務時間及收費時間:

星期櫃檯服務時間活動收費時間
星期一至日
(農曆年初一及二除外)
上午7時至晚上10時 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0時

 

八. 智能自助服務站服務時間及收費時間:

星期服務時間活動收費時間
星期一至日
(農曆年初一及二除外)
上午7時至晚上11時 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1時

 

九. 度假營及水上活動中心收費時間

度假營

  • 市民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及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1時報名參加康體活動,租訂康樂設施,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度假營名稱查詢電話
麥理浩夫人度假村 2792 6430
2792 6417
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 2417 1107
2415 6812
西貢戶外康樂中心 2792 3828
2792 0046
鯉魚門公園 2568 7455
2568 7858

水上活動中心

  • 市民可於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報名參加康體活動,租訂康樂設施,休息日除外。
水上活動中心名稱休息日查詢電話
創興水上活動中心 星期四 2792 6810
大美督水上活動中心 星期三 2665 3591
賽馬會黃石水上活動中心 星期二 2328 2311
聖士提反灣水上活動中心 星期二 2813 5407
赤柱正灘水上活動中心 星期三 2813 9117

 

十. 備註 :

(1) 如對康體活動的課程內容報名事宜有任何查詢,請與主辦活動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活動組別聯絡。
(2) 市民可致電康文署客戶熱線(電話:2414 5555)查詢,亦可經SmartPLAY流動應用程式(My SmartPLAY App)、SmartPLAY網頁、設於康樂事務辦事處或康樂場地的智能自助服務站參閱活動詳情。如對使用有關系統有任何查詢,請致電SmartPLAY服務熱線(電話:3954 5150)。

凡參加水上活動中心訓練班的學員,均須在首堂出示有效資歷證明文件及活動記錄冊正本供本署職員/教練查核,以證明在抽籤前已考獲有關證書/資歷,並取得所需航行時數。如有關規定未獲遵辦,參加者及其同行照料者的參加資格將予取消,而所繳費用亦不會發還。該等遭取消資格的市民不得循「即場候補」途徑再報名參加訓練班,惟若無人即場候補,在不影響活動正常開展的前提下,中心可酌情准予出席餘下活動。

 

III. 使用者須知

     請於報名前瀏覽使用者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