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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技工(泳滩/泳池)

入职条件
(1) 完成小学六年级教育或具同等学历;
(2) 视觉敏锐度达6/60;
(3) 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
(4) 持有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
(5) 中英文程度达小学六年级水平;以及
(6) 通过技能测试。

[注:
(i)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上述(5)项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证明文件亦可申请,惟该申请人须通过遴选面试中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评核。
(ii)申请人所持有的沙滩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须在聘用日期前三年内由香港拯溺总会颁发或重新评核。
(iii)在特殊情况下,只考获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沙滩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而未持有急救证书的申请人,也可获得聘用。不过,获取录者必须在受聘日期起计三个月内,自费考获有效的急救证书,否则可能会被解雇。在特殊情况下,该指定时间或会延长,以便有关人员参加考试以获取所需资格。]

职责
(1) 执行拯溺工作;
(2) 执行急救工作;
(3) 协助执行法例和维持秩序;
(4) 协助执行清洁工作;以及
(5) 执行冬季职务。

遴选程序
申请人必须通过本署的遴选程序,包括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遴选面试及身体检查等。

《基本法》知识评核
为提高大众对《基本法》的认知和在社区推广学习《基本法》的风气,政府会测试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当两位申请人的整体表现相若时,政府才会参考申请人在基本法知识测试中的表现。

薪酬
总薪级表第5点(月薪港币18,965元)至总薪级表第8点(月薪港币22,8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