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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表格

申请兼职导师/领队/营务导师职位

表格编号LCS 285
表格名称申请兼职导师/领队/营务导师职位补充资料表格
版本中英并列
文件页数2 页

兼职导师 / 领队 / 营务导师招募
 (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本署)经常筹划康乐及体育活动,以提高市民对康体活动的兴趣。现邀请有兴趣人士申请为下述康体活动的兼职导师/领队/营务导师,协助本署举办康体活动: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具备相关体育总会或认可机构签发或认可的导师证书或资格;以及
(b)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申请手续

(a) 申请人必须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https://www.csb.gov.hk)递交申请。以其他方式(包括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
(b) 在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必须把「入职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及LCS285表格电邮至sod@lcsd.gov.hk。请在电邮标题注明「申请兼职导师/领队/营务导师职位」及网上申请编号,并于证明文件副本每一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c) 资料不全、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妥为签署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递交填妥表格

电邮:
查询电话:

(852) 2601 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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