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使用者
優先使用者包括為行動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或智力障礙人士服務的組織機構成員。有關組織機構須為正式協會和法團,並須根據《公司條例》註冊並獲發公司註冊證書,或根據《社團條例》註冊並獲發社團註冊證明書。康文署制定並因應相關殘疾人士機構的推薦,不時更新可參與計劃的殘疾人士團體名單。合資格團體如未列入名單之內,可致電2601 7455與本署職員聯絡。
優先預訂詳情
有關殘疾人士團體所舉辦的聯賽、訓練活動或一般康體活動,在預訂指定場館的下列設施時,可享有等同於社會福利署註冊的受資助非政府機構以及在稅務局註冊的慈善團體的優先次序:-
(a) 在用場前6個月預訂指定場館非繁忙時段內*的主場、活動室和壁球場;及
(b) 在用場前3個月預訂指定場館非繁忙時段內*的其他設施。
* 非繁忙時段: 星期一至五下午6時之前(公眾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