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推行的康乐场地免费使用计划旨在充分利用康乐设施,让符合资格的团体在全年的非繁忙时段内(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5时前的开放时间)免费使用下列康乐设施(公众假期、7月和8月除外)。符合资格的团体包括学校、体育总会、地区体育会和接受社会福利署津贴拨款的非政府机构。
拟于9月至翌年6月整个年度免费使用康乐设施的学校或其他符合资格的团体应于每年6月1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表格(LCS 699)交回有关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和场地。原则上每个场地所有可供使用的球场/球道均可免费使用,只要每天可供免费使用的时间不超逾非繁忙时间总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