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音樂短期課程

Home>   音樂訓練  >   外展音樂短期課程

音樂事務處於1996年12月開始舉辦外展音樂短期課程,為不同年齡人士提供基礎音樂訓練,培養音樂興趣。除開辦中西樂器短期課程外,處方亦安排不同主題的音樂課程,在港九新界多個場地以集體班形式授課。

第55期外展音樂短期課程 (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

(現接受報名)

 

專題課程

  • 新辦課程:鍵盤(簡譜速成)、手碟

  • 網上課程:音樂通識

  • 合奏:中樂合奏、西樂合奏

  • 其他:iPad音樂創作、聽音、樂理、口琴、小豎琴、鍵盤、古典聲樂、古典結他、夏威夷小結他及樂器研習(二胡、古箏、琵琶、小提琴)

樂器基礎課程

  • 中樂:笛子、洞簫、中阮、琵琶、揚琴、古箏、二胡

  • 西樂:長笛、單簧管、薩克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敲擊 (鋼片琴和鼓板)

 
下載課程資料
 

上課地點
康文署場地及音樂事務處音樂中心
 

學費
$290 - $1,280 (6至20節)

首輪報名階段(抽籖申請)

Arrow

此報名階段截止日期:7月25日
 

報名辦法
 

A. 網上報名

按此開始

申請人完成登記後,電腦隨即發出登記編號。申請人必須保留此登記編號作為查閱抽籤結果之用。
 

B. 郵寄報名(註1)

請把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一個貼上足夠郵費並寫上回郵地址的信封(註2) (無需預繳學費) 7月25日或之前寄抵或交到下列地點:
 

香港灣仔港灣道2號香港藝術中心9樓
音樂事務處香港區音樂中心
[信封面請註明「外展音樂短期課程」]

 

由於郵遞需時,請於上述截止收表日期前儘早寄出報名表格。申請人如於7月26日仍未收到由本處發出並列有登記編號的確認申請函件,請於當日下午5時前與本處聯絡,以覆實申請。申請人如遞交多份表格、填報資料不齊或逾期申請,其申請將不獲辦理。
 


 
抽籤結果

本處將以電腦隨機抽籤方式處理超額申請。抽籤於7月29日下午2時假本處香港區音樂中心公開進行,歡迎已報名人士出席。抽籤結果會於7月30日上載到本網頁,並張貼於本處各音樂中心內,請申請人屆時自行查閱。首輪報名階段內,每名申請人只會被安排參與不多於一班樂器基礎課程或/及一班專題課程。
 


 
繳費辦法

中籤者必須自行於8月5日或之前以下列方式繳費及辦理入學登記,否則視作自動放棄論,其空缺由候補申請人補上。為免因逾期登記而失去學籍,請中籤人士儘快辦理入學手續。
 

A. 網上繳費

中籤者可透過中籤通知電郵內所載的超連結,以VISA、萬事達卡、銀聯、JCB、轉數快或繳費靈(註3)進行網上付款。完成網上繳費後,申請人必須細閱電子收據上的上課詳情及學員須知,並請於出席第一節課堂時向導師或本處職員出示有關收據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註4),否則本處有權拒絕該等人士進入上課場地。
 

B. 郵寄或親身繳費

中籤者可把以下文件及支票交到本處任何一間音樂中心 (詳見以下《報名及收費》一欄) 或寄抵香港區音樂中心(註1),無需等待中籤通知函:

  1. 學費支票 (請以劃線支票付款,支票抬頭請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背頁請寫上本處發出的申請人登記編號。本處恕不接受期票。(註5))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註4)

  3. 如以郵遞辦理入學手續,申請人須另附上一個貼上足夠郵費並寫上回郵地址的信封(註1),以便寄上學費收據。選擇郵寄學費支票及相關文件的中籤者,如在8月6日仍未收到本處發出的學費收據,請於當日下午5時前與本處聯絡,以確定入學手續已辦妥。所有入學者必須於出席第一課堂時出示學費收據及身份證明文件(註4),否則本處有權拒絕該等人士進入上課場地。
     


 
若課程在正選申請人繳費期限過後尚有餘額,本處將於8月8日根據抽籤結果及餘額數目以電郵 (已提供電郵地址的人士) 或郵寄方式通知候補人士繳費詳情。如申請人在8月10日仍沒有收到本處任何繳費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未能於首輪報名階段獲取錄的人士可按餘額課程報名方式報讀尚餘名額的課程 (詳見以下《餘額課程報名 (先到先得)》一欄),本處不會另行通知。
 

註1:

本處不會接收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此等郵件將交由香港郵政處理。

註2:

如在報名表內提供電郵地址,則無需附上回郵信封,本處日後將以電郵與申請人聯絡。

註3:

只適用於持有繳費靈網上戶口的人士。

註4:

身份證明文件內須列有申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證件編號。

註5:

如對繳費方法有任何疑問,歡迎與音樂中心聯絡。

餘額課程報名(先到先得)

Arrow

此階段報名以先到先得方式進行,報名日期:8月21日至開課後一星期
 

個別課程的尚餘名額資料將於8月19日下午起在本網頁公布。有興趣報名的人士可由8月21日起,把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身份證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註6)及學費 (請以劃線支票付款,支票抬頭請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本處恕不接受期票(註7)) 親身或委托親友於指定時段內 (詳見以下《報名及收費》一欄) 到本處任何一間音樂中心報名。音樂中心將於報名首日上午9時30分派發「登記次序號碼」,早上10時起依次處理報名。個別音樂中心於地下大堂或大堂對出位置派發「登記次序號碼」,詳情請向相關音樂中心查詢。
 

每位遞交表格的人士每次最多只可遞交2份表格,而每名學員在同一學期內最多只可入讀一班樂器基礎課程及一班專題課程。此限制由8月22日起予以放寬,已成功報讀今期外展音樂短期課程的人士屆時可再次入表,自由報讀尚餘名額的班別。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如8月21日上午7時至9時30分期間的任何時段出現或曾出現紅色/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8號預警、8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因突發事件導致所有音樂中心關閉,當日報名將予取消,並順延至8月22日舉行。如惡劣天氣持續,或遇上其他特殊情況,餘額課程報名日期將於本處網頁另行公布。
 

註6:

身份證明文件內須列有申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證件編號。

註7:

如對繳費方法有任何疑問,歡迎與音樂中心聯絡。

報名及收費

Arrow
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10:00-12:00 及 下午2:00-4:00 (公眾假期休息)
地點
音樂中心 地址 電話
香港區音樂中心 香港灣仔港灣道2號香港藝術中心9樓 2802 0657
觀塘區音樂中心 九龍藍田慶田街1號藍田綜合大樓4樓 2796 2893
旺角區音樂中心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10樓 2399 2200
荃灣區音樂中心 新界荃灣西樓角道38號荃灣政府合署1樓 2417 6429
沙田區音樂中心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7樓 2158 6462

 

報名注意事項

  1. 首輪報名階段如有超額申請將以抽籤形式處理,餘額於第二報名階段 (即8月21日起) 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請,額滿即止。

  2. 本處不接受現時就讀「器樂訓練計劃」的學員申請報讀「外展音樂短期課程」樂器基礎課程,專題系列課程則不受此限。

  3. 每名申請人在同一期課程中只被安排參與不多於一班樂器基礎課程及一班專題課程。此限制由8月22日起予以放寬,已成功報讀今期外展音樂短期課程的人士屆時亦可再次入表,申請報讀尚餘名額的班別。

  4. 報名前必須詳閱課程簡介,留意每項課程的收生資格、年齡及音樂程度的要求,未能符合資格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而所繳交的學費亦將不獲退還,亦不可𨍭讓或用作報讀其他課程。

  5. 申請人必須按年齡及個人音樂程度選擇合適的課程;申請人的年齡以2024年9月8日計算。

  6. 申請人遞交報名表時即表示清楚明白及同意遵守外展音樂短期課程的所有入學及上課守則。

  7. 報名取錄與否,本處擁有最終決定權。

  8. 申請人於繳費後將獲發「學員須知」及學費收據以茲證明。申請人應即時核對收據上的資料是否正確,並按「學員須知」內所列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依時上課,本處不會另發開學通知書。學員出席第一課堂時必須帶備學費收據,並保留至課程完結為止。

  9. 本處有權在開課前後,按情況需要而更改導師人選、上課時間和地點,或取消個別課程/ 課堂。被取消的課程/ 課堂 (因惡劣天氣而被取消的課堂除外),本處將悉數退回申請人所繳交的全數或部份學費,惟申請人必須保留報名收據作為退款憑據。無論申請人接受退費與否,其學籍不會保留作日後報讀課程之用

  10. 如申請人於繳費後缺席課堂,已繳學費,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或用作報讀其他課程之用。

  11. 本處恕不接受期票。申請人的支票如遭銀行退回,其學籍將被取消,本處並會保留追討欠交學費的權利。

  12. 本處恕不接受電話、電郵或圖文傳真留位報名。

  13. 本課程旨在透過提供短期音樂課程讓參加者體驗學習音樂的樂趣。修畢課程的人士如欲繼續進修,可聯絡其他音樂教育機構,諮詢有關進修之意見。

  14. 本章程的內容以網上報名系統內的最新資料為準。

  15. 本處對具列的章則擁有最終解釋權,同時保留修改有關資料的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

 

上課語言

粵語

 

 

 3842 7773;2598 0801;2598 8335
 outreachmusic@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