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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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事务处于1996年12月开始举办外展音乐短期课程,为不同年龄人士提供基础音乐训练,培养音乐兴趣。除开办中西乐器短期课程外,处方亦安排不同主题的音乐课程,在港九新界多个场地以集体班形式授课。

第56期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2025年3月至8月)

(现接受报名)

 

 

专题课程

  • 新办课程:室乐作品编曲工作坊

  • 网上课程:音乐通识

  • 合奏课程:中国弹拨乐合奏、萨克管合奏、中乐合奏、西乐合奏

  • 乐器研习课程:笛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长笛、单簧管、小提琴、大提琴

  • 其他课程:葫芦丝、陶笛、拇指琴、键盘、听音、乐理

乐器基础课程

  • 中乐:笛子、洞箫、中阮、柳琴、琵琶、扬琴、古筝、二胡

  • 西乐:小号、长笛、单簧管、萨克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敲击 (钢片琴和鼓板)

 
下载课程资料
 

上课地点
康文署场地及音乐事务处音乐中心
 

学费
$290 - $1,280 (6至20节)

首轮报名阶段(抽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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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阶段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15日
 

报名办法

A. 网上报名

按此开始

申请人完成登记后,电脑随即发出登记编号。申请人必须保留此登记编号作为查阅抽籤结果之用。
 

B. 邮寄报名(注1)

请把填妥的报名表格,连同一个贴上足够邮费并写上回邮地址的信封(注2) (无需预缴学费) 1月15日或之前寄抵或交到下列地点:
 

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9楼
音乐事务处香港区音乐中心
[信封面请注明「外展音乐短期课程」]

 

由于邮递需时,请于上述截止收表日期前尽早寄出报名表格。申请人如于1月16日仍未收到由本处发出并列有登记编号的确认申请函件,请于当日下午5时前与本处联络,以覆实申请。申请人如递交多份表格、填报资料不齐或逾期申请,其申请将不获办理。
 


 
抽籤结果

本处将以电脑随机抽籤方式处理超额申请。抽籤于1月20日下午2时假本处香港区音乐中心公开进行,欢迎已报名人士出席。抽籤结果会于1月21日上载到本网页,并张贴于本处各音乐中心内,请申请人届时自行查阅。首轮报名阶段内,每名申请人只会被安排参与不多于一班乐器基础课程或/及一班专题课程。
 


 
缴费办法

中籤者必须自行于1月27日或之前以下列方式缴费及办理入学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论。为免因逾期登记而失去学籍,请候补中籤人士尽快办理入学手续。
 

A. 网上缴费

中籤者可透过中籤通知电邮内所载的超连结,以VISA、万事达卡、银联、JCB、转数快或缴费灵(注3)进行网上付款。完成网上缴费后,申请人必须细阅电子收据上的上课详情及学员须知。
 

B. 邮寄缴费

中籤者可把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注4)及学费支票,连同一个贴上足够邮费并写上回邮地址的信封(注1) 寄往本处香港区音乐中心,无需等待中籤通知函。中籤者缴费后如在1月28日仍未收到本处发出的学费收据,请于当日下午4时前与本处联络,以确定入学手续已办妥。
 

C. 到音乐中心缴费

中籤者可亲自或委托代表携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注4)于指定时段内(详见以下《报名及收费》一栏)到本处任何一间音乐中心缴费,无需等待中籤通知函。本处音乐中心接受转数快及划线支票付款 (支票抬头请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恕不接受期票(注5))。
 

所有入学者必须于出席首节课堂时向导师或本处职员出示学费收据及身份证明文件(注4),否则本处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上课场地。
 

若课程在正选申请人缴费期限过后尚有余额,本处将于2月4日根据抽籤结果及余额数目以电邮 (已提供电邮地址的人士) 或邮寄方式通知成功候补人士缴费详情。如申请人在2月6日仍没有收到本处任何缴费通知,可视作落选论。
 

未能于首轮报名阶段获取录的人士可按余额课程报名方式报读尚余名额的课程 (详见以下《余额课程报名 (先到先得)》一栏),本处不会另行通知。
 


 

注1:

本处不会接收任何邮资不足的邮件,此等邮件将交由香港邮政处理。

注2:

如在报名表内提供电邮地址,则无需附上回邮信封,本处日后将以电邮与申请人联络。

注3:

以缴费灵于网上缴费的人士必须持有缴费灵网上户口。

注4:

身份证明文件内必须列有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证件编号。

注5:

如对缴费方法有任何疑问,欢迎与音乐中心联络。

 

余额课程报名(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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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阶段报名以先到先得方式进行,报名日期:2月18日至开课后一星期
 

个别课程的尚余名额资料将于2月14日下午起在本网页公布。有兴趣报名的人士可由2月18日起,亲身或委托代表把填妥的报名表格,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注6)于以下指定时段内到本处任何一间音乐中心报名 (不设邮寄或网上报名)。本处音乐中心接受 转数快 及 划线支票付款 (请以划线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本处恕不接受期票(注7)) 。音乐中心将于报名首日 (即2月18日) 上午9时30分派发「登记次序号码」,早上10时起依次处理报名。个别音乐中心于地下大堂或大堂对出位置派发「登记次序号码」,详情请向相关音乐中心查询。
 

每位递交表格的人士每次最多只可递交2份表格,而每名申请人在同一学期内只会被安排参与不多于一班乐器基础课程或/及一班专题课程(包括在首轮报名阶段成功报读的课程)。此限制由2月19日起予以放宽,已成功报读今期课程的人士届时可再次入表,报读尚余名额的班别。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如天文台于2月18日上午7时至9时30分期间的任何时段发出/ 曾发出红色/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八号预警、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政府于上述时段内发出/ 曾发出「极端情况」公布,或因突发事件导致所有音乐中心关闭,当日报名将予取消,并顺延至2月19日举行。如恶劣天气持续,或遇上其他特殊情况,余额课程报名日期将于本处网页另行公布。
 

注6:

身份证明文件内必须列有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证件编号。

注7:

如对缴费方法有任何疑问,欢迎与音乐中心联络。

报名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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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10:00-12:00 及 下午2:00-4:00 (公众假期休息)
地点
音乐中心 地址 电话
香港区音乐中心 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9楼 2802 0657
观塘区音乐中心 九龙蓝田庆田街1号蓝田综合大楼4楼 2796 2893
旺角区音乐中心 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10楼 2399 2200
荃湾区音乐中心 新界荃湾西楼角道38号荃湾政府合署1楼 2417 6429
沙田区音乐中心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7楼 2158 6462

 

报名注意事项

  1. 首轮报名阶段如有超额申请将以抽籤形式处理,余额课程报名阶段 (即2月18日起) 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额满即止。

  2. 本处不接受现就读「器乐训练计划」的学员申请报读「外展音乐短期课程」乐器基础课程,专题课程则不受此限。

  3. 每名申请人在同一学期课程中最多只会被安排参与不多于一班乐器基础课程或/及一班专题课程。此限制由2月19日起予以放宽,所有已成功报读今期课程的人士届时可再次入表,申请报读尚余名额的班别。

  4. 报名前必须详阅课程简介,留意每项课程的收生资格、年龄及音乐程度的要求,未能符合资格者可被取消入学资格,而所缴交的学费亦将不获退还,亦不可𨍭让或用作报读其他课程。

  5. 申请人必须按年龄及个人音乐程度选择合适的课程;申请人的年龄以2025年3月1日计算。

  6. 申请人递交报名表时即表示清楚明白及同意遵守外展音乐短期课程的所有入学及上课守则。

  7. 报名取录与否,本处拥有最终决定权。

  8. 申请人于缴费后将获发「学员须知」及学费收据以兹证明。申请人应即时核对收据上之资料是否正确,并按「学员须知」内所列的日期、时间及地点依时上课,本处不会另行发信通知。学员出席首节课堂时必须带备学费收据,并保留至课程完结为止。

  9. 本处有权在开课前后,按情况需要而更改导师人选、上课时间和地点,或取消个别课程/ 课堂。被取消的课程/ 课堂 (因恶劣天气而被取消的课堂除外),本处将悉数退回申请人所缴交的全数或部分学费,惟申请人必须向本处提供学费收据作为退款凭据,以及提供收款人资料。无论申请人接受退费与否,其学籍不会保留作日后报读课程之用。

  10. 如申请人于缴费后缺席课堂,已缴学费,概不发还,亦不可转让或用作报读其他课程。

  11. 本处恕不接受期票。申请人的支票如遭银行退回,其学籍将被取消,本处并会保留追讨欠交学费的权利。

  12. 本处恕不接受电话、电邮或图文传真留位报名。

  13. 本课程旨在透过提供短期音乐课程让参加者体验学习音乐的乐趣。修毕课程的人士如欲继续进修,可联络其他音乐教育机构,咨询有关进修之意见。

  14. 本章程的内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最新资料为准。

  15. 本处对具列的章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同时保留修改有关资料的权利,而无需另行通知。

 

上课语言

粤语

 

 

 3842 7773;2598 0801;2598 8335
 outreachmusic@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