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邀请非牟利机构就尖沙咀海滨星光大道及梳士巴利花园的管理、营运及保养工作提交建议书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现邀请非牟利机构就位于尖沙咀海滨的星光大道及梳士巴利花园的管理、营运及保养工作提交建议书。

星光大道跟毗邻的梳士巴利花园是欣赏维多利亚港的热门景点。现时星光大道的管理、营运和保养工作的委託期将于二零二四年四月结束。为进一步优化尖沙咀海滨成为集艺术、文化、旅游、康乐及体育于一身的公共空间,康文署现邀请有兴趣的机构,就星光大道及梳士巴利花园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开始为期十五年的管理、营运、保养和其他优化服务提交建议书。康文署已拟备邀请文件,详列有关服务范围、申请资格、提交建议书所需注意事项、评审程序、挑选准则,以及主要委聘条款。邀请文件可于本网站内下载。

简介会

康文署将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于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AC1举行简介会。简介会将以粤语进行,费用全免,座位先到先得。有兴趣者请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三)或之前致电2734 2080联络星光大道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或电邮至aosifp_enquiry@lcsd.gov.hk登记。由于座位有限,每所机构只可安排两名代表出席简介会。

邀请非牟利机构就尖沙咀海滨星光大道及梳士巴利花园的管理、营运及保养工作提交建议书 (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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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建议书方式及截止日期

倡议人须把填妥的建议书附录正本、相关证明文件及十一(11)份副本,连同已储存上述文件电子版乙(1)份的USB流动储存硬碟放进信封密封,封面注明「机密 – 回覆邀请非牟利机构就尖沙咀海滨星光大道及梳士巴利花园的管理、营运及保养工作提交建议书」,在办公时间内(香港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星期六及公众假期除外)送交以下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号
香港文化中心演艺大楼5楼
星光大道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截止收取建议书的日期及时间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下午5时。逾期送达或以传真、电邮或其他数码形式提交的建议书,康文署概不受理。如截止日期当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天文台悬挂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日期及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即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以外的日子)的下午5时。

所有正本必须标上「正本」字眼。每名倡议人或联合申请中的任何一个倡议人不可提交多于一份建议书。

查询

如有查询,请联络:

星光大道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 : 2734 2080
电邮 : aosifp_enquiry@lcsd.gov.hk
地址 :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号香港文化中心演艺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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